国家法规

标准规范

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

 

第一条 为加强数字档案馆的科学建设、安全运维和绩效管理,推动全国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》《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的测试,其他类型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可参照本办法。

第三条 国家档案局成立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,并组建测试专家队伍,负责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,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国家档案局技术部负责。

第四条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依据是《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》(见附件1,以下简称《测试指标表》),测试采用百分制。测试结果达到80分以上认定为“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”,达到90分以上认定为“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”。